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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2010年10月18日電)媒體報導市售BB霜含有螢光劑,衛生署今天表示,調查發現產品申請查驗登記時,沒有記載含螢光劑成分,因此,上午已抽驗,若確實含螢光劑,將依法處罰。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醫療器材與化粧品組化粧品科長張簡啟瑞受訪表示,衛生署調查「IPKN淨白香氛防曬遮瑕BB霜」發現,當初廠商申請查驗登記時,並沒有記載產品含有螢光劑成分,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若產品內容物與查驗登記的內容不符,可處罰新台幣10萬元以下,且產品需下架不能販售。
張簡啟瑞說,上午轄區衛生局已經前往抽驗產品,並送衛生署檢驗,若確實產品與當初登記內容不符,含有螢光劑成分,將依法處罰。
另外,他說,因為目前對於螢光劑,是否會對人體產生致癌毒性,尚無定論,國際間也未將螢光劑列入化粧保養品禁用成分,不過,衛生署將蒐集相關安全性資料,提請化粧品專家委員會討論是否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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