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12.18【時報-台北電】美國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十六日表示,標靶藥物「癌思停」(Avastin,學名bevacizumab)無法有效治療乳癌,將撤銷其治療乳癌的許可;癌思停是國內當紅的標靶針劑藥物,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將收集相關資料後,召開藥品諮議小組進行療效評估。
美國FDA根據今年初該局諮詢委員會所做的決定說,癌思停注射劑會造成嚴重高血壓和出血等風險,而且無法延長女性乳癌患者整體存活期。FDA並建議生產商瑞士「羅氏藥廠」(Roche)更改「癌思停」標示與仿單的適應症說明。在此同時,歐洲聯盟「歐洲藥品管理局」(EMA)也建議限制「癌思停」只能與paclitaxel化療併用,而不是像現在的作法,搭配數種化療使用。
FDA發表聲明,建議刪除「癌思停」仿單所載適應症有關乳癌的部分,因為並無證據顯示這種抗癌藥對乳癌患者安全、有效,而且它還會帶來別的風險,包括鼻、胃和腸道等穿孔,以及心臟病發作或心臟衰竭。
FDA建議對於「癌思停」其他適應症,包括結腸癌、肺癌、腦癌及腎臟癌,則不構成影響。
癌思停係透過抑制腫瘤血管新生,阻斷腫瘤養分供應,來抑制癌細胞生長,國內適用於轉移性大腸直腸癌、多型性神經膠母細胞瘤、轉移性乳癌及晚期的非小細胞肺癌四項適應症。
台灣羅氏藥廠發言人蔡朝正表示,歐盟和美國看法不同,至今仍肯定「癌思停」醫療價值,目前藥廠傾向辦理公聽會,爭取保留乳癌適應症。
台灣乳房醫學會理事長俞志誠則表示,台灣今年六月才通過「癌思停」可用於轉移性乳癌,臨床上使用數量仍不算多,病人存活期及注射後的副作用尚不明顯,不過醫界也將密切注意美國的最後決議。
抗癌藥「癌思停」目前尚未納入健保給付範圍,一劑約需自費一萬六,乳癌療程一次下來需自費十六到廿萬不等。(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諶悠文、邱俐穎/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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