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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2 17:28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針對封測雙雄日月光(2311)及矽品 (2325) 規畫結合案,公平會今(12)日委員會決議,為進一步評估此案結合的整體經濟利益,是否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第8項規定,決議延長審議期間,最長不得超過60天。
日月光於7月29日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報,擬取得矽品1/3以上有表決權股份,並由新設控股公司接續進行2公司與新設控股公司的股份轉換。預期股份轉換完成後,日月光及矽品將同時成為新設控股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公平會則於10月4日核發受理通知。
為審議此案,公平會除函請相關機關、事業提供意見,並對外徵詢公眾意見。公平會表示,此案因牽涉我國產業供應鏈至廣,影響我國產業發展至鉅,並為輿情高度關注,故有辦理公聽會或座談會,廣徵各界意見的必要。
同時,此次結合申報案為參與結合事業間的合意結合,與前次非合意併購所取得資料的情形相較,其中關於限制競爭疑慮的經濟分析結論,仍有待比對、調查與釐清,且關係人等之意見亦待追蹤確認,因此決議依據公平交易法規定,延長審議期間。
公平會表示,此案將參酌參與結合事業及各相關機關提供的意見與資料,配合公平會調查所得,依規定綜合評估對整體經濟利益與限制競爭的不利益情形後,對此結合案進行審議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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