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2010年11月9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飛寶動能及宏易精密兩家上櫃公司未依規定在11月1日公告申報第3季財報,處行為負責人罰鍰,並要求限期補公告,同時櫃買中心也將停止兩公司股票買賣。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上市櫃公司公告申報今年第3季財報情形。金管會表示,截至11月1日,共有1287家上市櫃公司應申報,除上櫃公司宏易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飛寶動能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外,其餘均完成。


金管會表示,依證券交易法規定處這兩家公司為行為負責人罰鍰,並限期補行公告申報,要求宏易精密 (交易中)20 天內、飛寶動能 (已停止交易)30 天;另外櫃檯買賣中心已依規定報經金管會核准停止兩公司股票買賣。


根據金管會統計,依規定完成申報的上市公司,今年前3季營業收入總計新台幣12兆5161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3兆1403億元,成長33.49%;稅前純益總計1兆1996億元,年增率達111.78%;稅前純益成長前三名產業分別為半導體業1529億元、光電業1024億元及航運業832億元。


上櫃公司方面,今年前3季營收總計1兆991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929億元,成長36.33%;稅前純益總計918億元,較去年同期的稅前虧損99億元,增加約1017億元;其中成長前三名產業分別為半導體業640億元、光電業91億元及電子零組件業9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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