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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柏凱台南縣2010年12月6日電)台南縣政府今天查獲下營鄉某油行非法囤積燃料油,南縣經濟發展處表示,此油行只取得買賣油料營利執照,依規定不得存放、摻配任何油料,稽查小組現場查獲5萬公升的燃料油。
台南縣政府表示,因近日油價調漲,所以業者大量囤放燃料油,賺取價差牟利,這5萬公升燃料油囤放在業者公司旁農地的倉庫油槽內。稽查小組也懷疑業者在燃料油內摻入石蠟等有機溶劑,販售稀釋過的燃料油。
台南縣政府說,這批燃料油屬於旅館業者鍋爐用油,來源為中油公司,這批甲種低硫燃料油具危險性,加上附近是民宅區,一旦起火燃燒,後果不堪設想。縣府抽樣這批燃料油,送往中油煉製研究所化驗純度跟性質。
台南縣政府說,將依違反石油管理法第6條,對業者處以新台幣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不過,因未釀成災禍,所以業者是否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將交由台南地檢署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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