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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010年12月2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10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國民黨立法委員曹爾忠認為,基金用在補助港灣建設的部分比繳庫還少,要求刪除繳庫預算,後經表決將送院會協商。


曹爾忠指出,交通部編列100年度航港建設基金用途預算新台幣128億4900多萬元,比上年度增加12億6700多萬元,但用在補助港灣建設部分只有40億7000多萬元,解繳國庫部分則高達85億6000多萬元。


曹爾忠認為,航港建設基金原本就應專款專用,現在竟然繳交國庫的預算比實際補助港灣建設還高,不合理,航港建設基金不應成為政府的提款機,提議繳庫部分全數刪除。


根據交通部的報告,今年航港建設基金收入才48億8000多萬元,預算需求短絀79億6000多萬元,不足部分由基金餘額補足。


航港建設基金原本是「台灣省政府所屬交通建設基金」與「碼頭工人退休離職基金」簡併成立,收入原本有商港建設費和商港服務費,民國91年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取消商港建設費,92年起主計處要求配合財政,編列預算繳庫,所以基金金額逐年下降,交通部統計,到今年10月底是281億元。9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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