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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2010年12月8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中脈生活國際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在開始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即招攬103人加入傳銷組織,違法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說明,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在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備齊法定應記載事項向公平會報備;其中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包括事前招攬參加人、締結參加契約、購買商品、發放獎金等不同階段行為。


公平會調查發現,中脈公司在今年6月5日即以公司名義招攬他人加入傳銷組織;而第1位參加人也在當日透過網路登錄加入傳銷,且這位參加人6月6日即開始招募下線參加人。


不過,公平會表示,中脈公司在今年6月9日才向公平會報備稱自6月10日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


公平會也指出,根據中脈公司的參加人名冊,截至今年6月8日止,已有103人加入,足以證明中脈公司報備之前,已與參加人締結契約及排列傳銷組織等,違反相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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