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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更新日期:2010/12/11 03:27 郭良傑/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自稱是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四房」的羅文源,在繼父羅景祺過世後,為了羅景祺名下六百五十多張、市值近八千萬元的台塑、南亞股票,與繼父的七名親生子女對簿公堂,高院昨天認定羅文源與羅景祺的收養無效,羅景祺「借名」登記在羅文源名下股票,應屬羅景祺的七名子女所有,判羅文源敗訴。



羅文源強調,他的母親羅林明珠與王永慶生下他與兩個姊姊,後來兩人分手,母親改嫁給羅景祺,王永慶仍支付生活費,這些股票是他的母親用王永慶提供的生活費,及其理財所得為他所購買。此說在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不予採信。



高院判決指出,羅父死亡,依民法規定,他與羅文源間的股票借名登記契約,因羅父的死亡而消滅,這些股票屬羅父的遺產,而羅文源與羅景祺間的領養關係,也經法院判決無效,因此羅父名下的股票均應全部屬他的七名親生子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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