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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2.11因應ECFA明(2010)年生效,金管會對金融業再釋 3 大利多。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今(10)日出席「國際金融改革與監理新思維」研討會時表示,金管會規劃放寬投信基金投資陸股上限至基金淨值30%,近日可報行政院核定,另外正研議大陸QDII投資個別台股上限提高至1億美元;且已完成金融消保法草案,近日也將報院。


陳裕璋說,近 3 年以來,有兩件影響我國金融發展甚為深遠的事件,一是全球金融海嘯,另一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簽定。前者的影響範圍是全球性的,其餘波盪漾迄今,也促使各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不斷檢討金融監理措施;而後者ECFA則是台灣所特有的,不僅對國內一般企業有重大影響,對金融服務業與金融市場之長期發展更具重要意涵。


他表示,面對大環境變遷,金管會將在審慎監理原則下,創造有利金融業經營的環境,在因應ECFA明(2010)年即將生效,目前金管會正規劃放寬投信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資產投資陸股之限制由基金淨資產價值10%,提高至基金淨資產價值30%,預定近日報請行政院核定。


至於大陸來台投資(QDII)整體上限仍維持為5億美元,但陳裕璋說,個別上限為8000萬美元研擬提高至1億美元。


在金融海嘯後續檢討方面,陳裕璋表示,金管會昨天已完成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草案,預定這幾天就能送交行政院核定,藉由立法將成立評議機構,未來消費爭議處理交由這個專業、公平、專責的機構有效率地處理,不再像過去循司法途徑解決,免去曠日廢時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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