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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010年12月11日電)1筆土地逾期登記,卻讓14名繼承人分別被罰?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今天說,因土地法立法疏漏,造成土地登記費新台幣906元,衍生罰鍰卻高達25萬多元,應修法改正。


黃偉哲上午受訪時指出,日前屏東縣潮州地政事務所對某一個案因逾越土地法第73條規定的法定登記日期達20個月,將法定20倍罰鍰分別施加給14名繼承人,讓原本僅906元的登記費、應繳20倍罰鍰為1萬8000多元,爆增為登記費280倍的25萬多元罰鍰。


黃偉哲認為,罰鍰應是跟著土地,不是跟著繼承人,此案因14名繼承人不服提出訴願,最後訴願委員會認定未登記過失應由繼承人共同承擔,不能違背法令設定罰鍰最高上限的精神,潮州地政事務所只能開1張罰單,14名繼承人訴願成功。


不過,黃偉哲說,會有這種不合理的情況,主因是立法疏漏,必須修正土地法才能解決。


因此,黃偉哲提案修正土地法第73條,將現行「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改成「每逾1個月得對『全體繼承人』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9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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