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4 10:55 鉅亨網 記者郭幸宜 台北 


 

元月起,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調漲至7.5%,等於每位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每月實繳金額將從726元調升778元,每月多增加52元保費負擔。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凡無參加勞保、公保等其他保險的國民,建議按時繳交國民年金保費,退休時才有保障。

 

國民年金保險從97年10月1日開辦,凡年滿25歲至65歲,且沒有投保勞保、公保等其他保險的國民,都屬於國民年金的被保險人,每2個月由勞保局開單通知繳納,若均能按時繳納,或是在10年內繳清欠費、辦理分期繳納,當被保險人年滿65歲時,就可獲得國民年金保險相關給付保障。

 

按照國民年金法規定,國民年金開辦之後,第1年費率為6.5%,第3年調高0.5%,往後每2年調高0.5%,最高上限為12%。而現行國民年金保費的月投保金額1萬7280元,一般身份的被保險人,自行負擔6成,費率調漲後,每月實際繳交的國民年金保費從726元增加到778元,調高了52元。

 

林由敏指出,國民年金保險最大的意義是投保國民年金保險後,年滿65歲的當月開始,就可以申請老年年金給付,還可以按月持續領取,直到死亡為止。如果在投保國民年金保險期間,都有依照規定繳交國民年金保險費,原則上每月至少可領取3000元的老年年金給付,且投保年資越久、老年時可以領的年金給付更多。

 

此外,根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2規定,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是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依照國民年金法繳交國民年金保險費,就可列報保險費列舉扣除,減輕稅賦負擔。 

不過林由敏提醒,國民年金保費的支出,必須和商業保險、勞工保險以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總額合併計算,因此最高可扣除金額以不超過2萬4000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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