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3 16:57 財訊快報 編輯部
本公司擬與五龍動力有限公司以及中國貴州省貴安新區管理委員會簽訂「貴安新區磷酸鐵鋰生產項目投資合作協議」
1.事實發生日:105/12/23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五龍動力有限公司以及中國貴州省貴安新區管理委員會
3.與公司關係:五龍動力有限公司(FDG Investment Limited)係本公司股東FDG
Kinetic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本公司21.8%股份)之100%持股股東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不適用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根據2016年11月10日,本公司、五龍動力有限公司(以下稱五龍動力)及中國貴
州省貴安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稱貴安委員會)所訂立之合作框架協議,本公司
擬與五龍動力、貴安委員會簽訂「貴安新區磷酸鐵鋰生產項目投資合作協議」
。依該投資合作協議,訂約方擬於合作建造初期目標為年產量三萬噸之正極材
料工廠。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促進本公司於正極材料生產業務
的擴張及發展。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主要從事正極材料生產。本公司認為簽訂
「貴安新區磷酸鐵鋰生產項目投資合作協議」,可使本公司利用各訂約方的專
業技術及商業聯繫,促進本公司於正極材料生產業務的擴張及發展,符合本公
司股東之整體利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與五龍動力、貴安
委員會洽商一切有關事宜及簽訂相關交易文件(包括其附件及相關文件),並得
為相關增補或修改,辦理與履行本投資案及相關交易有關一切事宜。
(2)此投資案之定案需待五龍動力及貴安委員會決議後,方可簽署合作協議。
(3)此投資案最終仍需由相關決策單位及主管機關的許可(如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