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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蘭花無塵室、切苗菌室、附屬設備及相關專業技術.

2.事實發生日:100/7/25~100/7/25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113,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蘭生技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台蘭生技有限公司雖為實質關係人,但選定該廠商係透過公開審閱會議核定.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

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總合約新台幣11300萬

1.簽約金:新台幣3400萬 (總款項30%)

2.機器設備:新台幣1750萬(總款項16%)

3.工程款:新台幣1620萬(總款項14%)

4.完工款:新台幣3400萬(總款項30%)

5.驗收款:新台幣1130萬(總款項1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長決定,董事會於102年追認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拓展營運所需.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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