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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3年11月06日

 公司名稱:駿熠電子 (3642)

 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股份

 發言人:馮雪美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1/0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73,098,98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2/11/07~103/01/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5.00~22.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9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995,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1次買回本公司股份:

預計買回股數:1,000,000股

實際已買回股數:995,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1次買回未執行完畢原因: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策略,

執行率99.50%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五:擬議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股份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1、本公司為穩定股價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

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執行買回庫藏股註

銷作業。

2、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之必要,買回並辦理註銷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573,099千元整。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102年11月7日起至103年1月6日止;預計買回2,000,000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5.93%。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 15元至22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

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

(6)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995,000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

預計買回股數:1,000,000股。

實際已買回股數:995,000股。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1次買回未執行完畢原因: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

回策略,執行率99.50%

4、要求內部人於庫藏股買回期間不得賣出公司股票。

5、本公司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為32,759,050股,本次擬買回註銷之股份僅佔目

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6.11%,且係以自有資金收購本次庫藏股,故本次買回

股份註銷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及財務狀況。

依規定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本次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時,需由出席董

事同意出具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請詳附件。

6、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附件。

7、有關本次本公司買回股份之相關事宜如依主管機關核示有變更之必要者,則授權董事

長依主管機關之核示逕行修訂之。

 決 議: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並於最近一期股東會報告買回與執行情形。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駿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二年十一月六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

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5.9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

本公司流動資產之4.48%,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

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

容,併此聲明。

 駿熠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 唐 建 國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證券承銷商認為駿熠公司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普通股股

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

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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