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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012年11月6日電)環保署今天預告修正「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辦法」及「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法」,補助期間延長2年,至103年11月30日止。
節能減碳議題逐漸受到重視,購買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等低污染車輛的民眾顯著增加;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民國99年共2萬2803輛,去年2萬7964輛,今年至9月底止已有2萬978輛。
環保署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交通工具,決定延長民眾購買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的補助時間,至103年11月30日止,每人限購1輛,每輛補助金額新台幣3000元。
此外,為了推動電動車電池交換營運系統,鼓勵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採用共同規格電池,環保署空保處說明,從明年元旦至12月31日止,電動(輔助)自行車國內製造廠或國外原廠代理商,生產或進口車型如果在103年1月1日起採用共同規格的電池,每輛車增加補助500元。
環保署呼籲民眾多加利用這項補助,購買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使用,改善環境空氣品質。10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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