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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2.19〔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侯千絹/綜合報導〕經濟部前天以「防堵業者賺取成本價差」為由,公告修正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計算方式,將費率計算基準日由原本的「簽約日」改為「完工日」,業者若趕不及年底前完工,必須適用明年較低收購費率;屏東縣長曹啟鴻、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昨天陪同太陽光電系統業者舉行記者會,痛批政府失信於民,讓業者血本無歸,根本無心發展再生能源。



屏東縣政府推動的養水種電計畫第一期計畫,總發電量是二十五MW,躉售電價為每度十二.九七二二元,廠商總投資金額超過四十億元,施作面積超過四十公頃,參與第一期計畫的光電廠商共有五家,其中更有兩家是上市公司。第一期養水種電計畫作業已全部完成,僅剩台電用印,預計可用簽約日當年度,即九十九年的躉售電價簽約,縣府並預計週一與五家廠商共同對外公告,這項合作計畫已進入最後簽約用印階段,官民攜手推動全國最大的光電發電區。



屏東縣政府表示,光電廠商已與地主完成簽約,並以今年的簽約售電價格核算土地租金,廠商也已支付整備期的土地租金,一旦售電價格變動,土地租金勢必跟著變動,這個做法讓廠商不知如何是好,政策大轉彎造成的損失難以估算。



曹啟鴻表示,莫拉克風災發生後,屏東縣林邊、佳冬及東港地層下陷嚴重,縣府為了照顧災民、復育國土,於再生能源條例通過後,提出「養水種電計畫」,輔導人民轉型綠能產業,讓廠商在蓮霧園與魚塭裡投資光電設備、發展太陽能電廠;沒想到廿日簽約在即,經濟部卻在十七日下午四點,突然以電子公文變更費率計算方式,倒打地方政府一巴掌,讓鄉親引頸企盼的養水種電計畫面臨破局。



曹啟鴻痛心地說,縣府辦了十場說明會,再三向人民保證,政府的躉售價格不會騙人,如今政策一夕轉彎,自己形同共犯,心情非常難過!



業者痛心 揚言走上街頭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同業公會理事長賴增華表示,去年再生能源條例通過時,約有近三百家業者投資太陽光電,如今只剩五十八家,再這樣下去業者恐怕得出走中國,這對政府推動綠能產業是最大諷刺,如果政府繼續一意孤行,人民只好走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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