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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 更新日期:2010/12/22 09:17 記者馬鈺龍/台北報導







世跆總一口咬定楊淑君是使用不合格的電子襪貼片,並在被告知取下貼片後又私自貼上,楊淑君則堅持自己的清白,形成雙方各說各話;如果要弄清楚真相,可能要等到國際運動法庭才能水落石出。



根據世跆總送交我國的楊淑君懲戒報告,中華跆協犯了使用不合法的比賽裝備、妨礙比賽進行兩大罪名,對楊淑君的處分是根據違法使用裝備、對教練劉聰達的處分是妨礙比賽進行。對於跆協五萬美金的罰款,則是基於對整起事件的「疏忽與罪行」。



在電子襪的爭議部分,懲戒委員會依然認定,楊淑君在廣州亞運的電子襪後腳跟感應貼片是違法的,「感應貼片是未經授權且違法的,且楊淑君是故意使用的。」



世跆總秘書長梁振錫也重申,有人證與錄影帶證明,楊淑君通過檢錄裁判檢錄時「沒貼貼片」。而楊淑君則再三堅稱,當時是貼上貼片經檢錄裁判檢查後,才上場比賽。



對於楊淑君當時使用的電子襪款式合不合格問題,我方與世跆總的說法仍是各說各話。世跆總強調,在十一月十五日舉行的亞運跆拳道技術會議上,由新加坡籍的裁判長宣布,電子襪不允許使用額外的電子貼片。代表我國出席該場會議的總教練劉慶文,則堅持技術會議上沒有提到這些重點。



而這兩段各自堅持己見的羅生門,一直到上周懲戒委員會召開,劉慶文、楊淑君雖到庭陳述抗辯,仍未能看到世跆總的所謂「證據」,因此讓我方非常不服氣。一般研判,如果我方向國際運動法庭提仲裁,我方與世跆總成了「訴訟雙方當事人」,這些「證物」才會出現。



楊淑君看到這分報告後表示,禁賽三個月有判跟沒判一樣,並不會影響她的出賽資格,「他們只想給我一個罪名。」體委會主委戴遐齡指出,世跆總給我們的是「宣示意味濃厚的判決」,楊淑君出賽不受影響、跆協只被罰款,沒被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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