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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更新日期:2011/01/04 13:55







病患想要安樂死,一直以來爭議不斷。最近立法院,連署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初步擬定,癌症或愛滋病、失智症、末期病人,只要親屬全部同意,簽署「終止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再透過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醫生就能移除呼吸器,提前結束病患生命,但「植物人不適用」,有醫師解釋,差別在於,死亡不可避免,但不管是有得救的、沒得救的,前提都是「不能違背病人意願」。



電影「大病人」對白:「連說想死也說不出來,因為說不出話來。」


影片中,臨終病患垂死掙扎,現實生活中,更多生命走向末期,意識不清的病人,呼吸器拔或不拔,家屬天人交戰。電影「大病人」對白:「為何不住手,為何不讓他安靜的走。」


立法院連署修改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初審過關,訂定只要2位專科醫師,診斷確定是「末期病人」,家屬全同意,簽署終止心肺復甦同意書,再經過審查,醫生就能移除呼吸器結束生命,不過前提是,不得違背病人意願。


可能適用的病患,有癌症、愛滋病末期、失智症第四期意識昏迷、2到4週臨終病患,但是植物人不適用。


安寧照顧協會常務理事莊榮彬:「(失智症)陷入昏迷的話,他的呼吸也都會開始受到影響,會慢慢的呼吸衰竭,而導致失智病人的死亡,這跟植物人的狀況是不一樣的。」


差在近期內,死亡不可避免,像是這名板橋婦人。遭撞婦人女兒(99.9.21):「妳最近還有沒有拔掉鼻胃管?」遭撞婦人:「(點頭)。」遭撞婦人女兒:「有喔?不乖。」


騎車發傳單卻被車撞上,重傷變植物人,意識很清楚,還在等待奇蹟,可以救,當然得救,但反觀可能沒得救的,真要依法「提前」拔管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爭議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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