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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7.03特偵組偵辦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索賄案,台北地方法院經過7小時庭訊評議後,裁定收押2個月。今天凌晨零時23分,林益世被偵防車帶到台北看守所收押,並依照人別詢問、身體檢查等程序,送入羈押舍房。


隨著關鍵照片、通聯紀錄至少75通、「錄音帶」等物證陸續曝光使林益世涉貪案情急轉直下,林益世在特偵組偵訊時,改口針對部分收賄行為認罪。


不過,特偵組認為,林益世涉嫌「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 」以及「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罪」兩項貪污罪名,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裁定收押理由為特偵組指控林益世涉犯的兩項貪污罪,分別是法定刑10年以上以及7年以上的重罪,再加上根據特偵組提出的證據,林益世的犯罪嫌疑重大,「本案是否還有其他共犯,也還有待進一步調查」,林益世確實有可能勾串共犯證人,最後裁定羈押2個月。


林益世委任律師賴素如在裁定結果出爐後表示,林益世將坦然面對,靜候司法調查。


據週刊6月27日報導,林益世兩年前擔任立委期間,中鋼 (2002) 下游廠商地勇負責人陳啟祥收取新台幣6300萬元;今年又索款8300萬元,但陳未付款。報導刊出後,特偵組立即分特他案偵辦,並將陳啟祥、林益世列為被告。


特偵組指控林益世涉嫌收受賄賂及要求賄賂2項貪污罪,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因此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經過7小時的審理、評議,2日晚間10點左右裁定將林益世收押禁見2個月。


林益世今天凌晨零時23分,被偵防車帶到台北看守所收押,並依照人別詢問、身體檢查等程序,送入羈押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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