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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10【時報-各報要聞】明年上路的證所稅將採雙軌制,包括核實課稅及設算所得就源扣繳。財政部昨(9)日表示,居住者必須在11月中旬起,向委託投資券商申請課稅方式;若未自行選擇者,將一律適用設算制,不須辦理結算申報。


證所稅明年1月開徵,財政部昨天公布個人選定計算證所稅課稅方 式作業辦法。官員指出,居住者若沒有在今(10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間,向所屬證券戶申請課稅方式,將一律適用設算制,即是當台股指數在8500點以上時,按出售所得多課千分之零點二的證所稅,且就源扣繳。



財政部官員指出,若明年1月1日後,首次開立證券戶的投資人,在開戶時就須申請選定;官員強調,居住者雖然可自行決定課稅方式,但一旦選定,至少要適用1年,而且手上所有證券戶的股票,將一體適用。


投資人如果想改變課稅方式,必須在102年12月1日至31日為止,填妥申請書,向其所屬券商申請變更;若未要求變更,則沿用投資人原本選擇的課稅方式。


官員指出,境內投資人可能有2個以上的證券戶,其所選擇的課徵方式必須一致,年度中不得選擇變更課稅方式。為防堵逃稅漏洞,財政部也規定,投資人的不同帳戶,若同時出現設算及核實制,稅捐機關有權將全部帳戶按核實制課稅。


針對股票交付信託者,財政部昨天也規範,其證券交易所得課稅方 式的選定原則,須基於一致化原則,同時擁有一般證券戶及股票信託戶的投資人,只能統一選擇一種方式課稅。例如一般證券戶已選定核實課稅,股票信託戶也必須以核實制課稅。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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