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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013年7月26日電)來自嘉義的70歲男性患者,被衛生福利部台中醫院診斷罹患淋巴癌,經以自體幹細胞移植療法,3月後癌細胞已不見。


台中醫院血液腫瘤科主任林俊良今天表示,這名患者最初因胃潰瘍出血就醫,檢查發現罹患瀰漫性大型B細胞淋巴瘤,還轉移多處骨骼及骨髓,在經過6次化學治療後有達到緩解,但不到一年就又出現上消化道出血症狀,經進一步檢查發現淋巴瘤復發。


林俊良與病人和家屬溝通後,決定採取二線化療藥物(R-ICE)當作救援性治療,在施打3次後確認骨髓並沒有受到淋巴癌細胞的侵襲,成功收集到足夠的自體周邊血液幹細胞,並予以冷凍保存起來。


患者隨後接受超高劑量化學治療後,接著將自己原先冷凍保存起來的周邊血液幹細胞移植回體內,經過兩週血球就已順利長回;再經2個月後追蹤,透過胃鏡檢查、正子全身掃描攝影、抽血檢查以及身體檢查都沒有發現淋巴瘤蹤影。


林俊良解釋,因為幹細胞本來就是屬於病人自己身上的細胞,所以自體周邊幹細胞移植不會有移植排斥的風險。在收集自體幹細胞前,一定要透過骨髓穿刺檢查確認自己本身骨髓並沒有淋巴瘤或惡性細胞的侵犯。


林俊良認為,即使部分病人一開始診斷為惡性淋巴瘤時就已轉移骨髓,但是只要藉由多次化療和標靶藥物配合使用後,依然有機會將骨髓惡性細胞清除乾淨,再把醫療所需幹細胞收集起來,做為「自體幹細胞移植」使用。


至於將整個「自體幹細胞」收集或輸回體內的過程,林俊良說,這就好比輸血一般方式簡潔,過程中病人不需要上全身麻醉。但需經由一套標準SOP流程執行,就可以減少在輸注時發生錯誤風險。10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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