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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8.27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8433)弘帆-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事宜 (更正減資比例為20%,每仟股銷除200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26
2.減資基準日:102/08/2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次減資銷除股份,係依102年6月10日之10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經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8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994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二、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及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訂定本換股作業計劃。
三、本次全面換發股份之總額、總金額及換發比率:
(1)原發行股份計65,72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57,220,000元。
(2)本次減資銷除股份13,144,4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少資本新台幣131,444,000元,用以改善財務結構、健全資本,快速提升公司競爭力及營運績效。
(3)減資後換發股票總股數為52,577,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25,776,000元。
(4)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比例為20%,每仟股銷除2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止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拼湊整股之登記,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民國102年8月27日。
(2)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102年9月12日。
(3)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2年10月16日。
(4)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2年10月17日至民國102年10月30日止。
(5)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10月18日。
(6)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2年10月21日至民國102年10月30日止。
(7)新股票開始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02年10月31日。
(8)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五、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
(2)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及換發。
(3)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4)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 (02)2361-1300 。
六、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減資換股作業計劃書」內容未來如需修訂時,於本次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2/10/25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2/10/31
7.預計減資新股上櫃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計為52,577,600股,無股權流通性偏低之情事。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訂定102年08月27日為減資基準日,據以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
(2)上述作業計畫書未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內容若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更正。
(3)本次更正公告原誤植減資後每仟股銷除800股,應為每仟股銷除2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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