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16年3月18日電)今年起公用事業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25日1、2月期統一發票開獎時,將首度加入對獎行列,中獎率比紙本發票更高!財政部提醒民眾,繳費後務必留下收據,以免中大獎卻無法領。
1、2月期統一發票將在25日開獎,包括水電、瓦斯、電信等公用事業費用,都將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由於財政部推動節能減碳,鼓勵民眾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今年更增開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2000元中獎號碼組數,從5000組提高至8000組,因此公用事業發票中獎率,比傳統紙本發票還要高。
財政部表示,今年公用事業的繳費通知單上,有一串無實體電子發票載具號碼,但民眾無須自己對獎。若該發票有中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在3月28日將中獎清冊提供給公用事業下載,公用事業會在開獎後10日內以書面文件、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主動通知用戶中獎訊息。
財政資訊中心指出,公用事業電子發票兌領獎,採「認條碼不認人」原則,民眾繳費完成後,系統會將發票號碼直接存入財政資訊中心的雲端系統。若中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將在3月28日將中獎清冊提供給公用事業下載,公用事業會在開獎後10日內以書面文件、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主動通知用戶中獎訊息。
此時,民眾可再憑當時繳費單據,前往4大超商多媒體資訊站(如ibon),掃描載具條碼列印統一發票證明聯,再去郵局兌領獎。
財政部官員指出,民眾繳水電瓦斯電信費後,如果不小心將收據遺失,又沒有將載具號碼拍下來,「那就跟遺失傳統發票一樣」,即使後來公用事業通知用戶中獎,仍然喪失兌領獎的權益,「被通知中獎了卻不能領,感覺會比以前遺失傳統發票更嘔」,提醒民眾務必保留繳費單,直到統一發票開獎後,確認「摃龜」再處理。
而為讓民眾更方便兌領獎,財政部已訂定「公用事業申請辦理代用戶指定帳戶匯入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獎金作業規定」,使用金融機構帳戶轉帳代繳公用事業費用的民眾,可向公用事業申請將代繳帳戶設定為匯款帳戶。
官員表示,民眾若對中五獎、六獎或無實體電子發票2000元專屬獎,公用事業在通知用戶中獎時,也會直接將獎金匯入指定帳戶,「民眾不僅不必自行兌領獎,也不怕收據遺失」。目前已有台電提出申請,最快在今年3、4月期的公用事業發票即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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