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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1.27【時報記者陳奕先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7)日聽取「促進身心障礙者權益發展」報告後表示,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是現代文明國家應善盡的義務,「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將自12月3日施行,接軌國際社會,宣示我國保障身心障礙者人權的決心。

江宜樺強調,行政院將依該法第6條成立「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衛福部並已規劃「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推動計畫」,請相關部會確實依照計畫,積極辦理法規檢視、國家報告、講習宣導及設施改善等工作,以使我國身心障礙者人權保障工作與日俱進,實現國際社會身心障礙者全人發展的理想。

此外,江宜樺也指出,有關進用身心障礙者的人數下限,在實務上是否會對有些機關部門的工作推展造成影響,請衛福部、勞動部及人事行政總處做更深入的研究,除可參酌世界先進國家處理相關實務問題的作法,也可請益國內相關團體與學者專家,才能使我國真正務實地照顧身心障礙者。

衛福部表示,聯合國於民國95年12月13日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具體保障全球身心障礙者充分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如公民權、教育權、就業權、就醫權、健康權、平等權及參政權等權利。

行政院說,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仍積極制訂「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確實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未來政府將依身權公約,全面檢視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相關法規,並建立身心障礙者權利國家報告制度,向國際化潮流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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