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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014年9月24日電)有關食管法修法考慮溯及既往,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表示,刑法基本原則是不溯及既往,若是罰金,要能執行扣到財產才有意義。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邀法務部長報告並備詢,羅瑩雪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媒體詢問,關於衛生福利部長邱文達23日表示,有關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會和法界人士商量,考慮溯及既往。

羅瑩雪說,刑法基本原則是不溯及既往,在判刑部分,有數罪併罰以及一罪一罰,罪刑加總會超過裁定執行的上限30年;若是罰金,要能執行扣押被告的財產,才有意義,但依現行法規可能還無法執行。

她表示,食安法有無溯及既往,在執行面上並無太大的影響。因修食管法,會牽涉到刑法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則,所謂罪刑法定主義,是依照法律裁罰,不會事後,以不同法律開罰,這是違背刑法原則。

對於行政院禁止公務員使用即時通訊軟體LINE,羅瑩雪說,有接到通令,有提醒同仁避免談論公務時使用LINE,平時會使用,但談論公務不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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