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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6.25【時報-台北電】交通部長葉匡時昨與15位國道收費員代表,在高公局中區工程處會面,明確表示國家安置收費員模式不可行。收費員要求遠通電收提出多元轉置方案,針對服務區、交通部職缺、或收費員自行找工作等,都由遠通補足5年薪資差額,葉匡時指示高公局與遠通持續溝通。

針對收費員提出的國家安置訴求,葉匡時指出,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高公局已依勞僱契約終止與收費員僱用關係,並依規定結算年資發給離職儲金或資遣費,政府並無安置義務。

 有收費員擔憂遠通不履行「薪資保障」承諾,要求成立安心基金,葉匡時要求高公局嚴格監督ETC契約,只要遠通不履行「薪資保障」,高公局將「先墊給收費員,再由給付給遠通的委辦服務費等相關費扣除」。若遠通不改善,將依約按日處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長林碧煌表示,面談過程感受到交通部釋出善意,對會談結果雖不滿意但可接受,兩周內交通部將針對收費員入訴求組成專案委員會。(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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