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3年06月25日



公司名稱:南茂科技 (8150)



主 旨:本公司與美商Freescale Semiconductor Inc.簽訂和解協議



發言人:陳壽康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Freescale Semiconductor Inc.


被告:本公司


法院/機關: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


2.事實發生日:102/06/2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業已於6月21日(美國時間6月20日)與美商Freescale Semiconductor Inc.,就該公司前於2009年間在美國法院控告本公司違反授權合約訴訟達成和解,並簽訂和解協議。


4.處理過程:簽訂和解協議。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美金800萬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根據和解協議,本公司應支付Freescale公司美金800萬元,Freescale公司則應撤回本案,Freescale公司並同意授權本公司在2011年~2015年間使用該公司擁有之BGA相關封裝專利,本公司則應分期支付該公司相關權利金,雙方並應於7月20日前就和解與專利授權具體事宜完成最終合約之簽署。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先前已就本案提列充足之應付權利金費用,上開和解協議對於本公司財務或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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