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3.29【時報-台北電】聯勝 (3656) 接獲證期局來電表示,由旭明光電(股)公司、林孜翰及魯柏麟,共計持股10%以上股東,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提出聯勝光電(股)公司重整聲請。

聯勝已於第一時間將本案提報董事會,並向債權銀行提出說明,此一事件純屬股東個人行為,聯勝事前毫不知情,亦從未有此一規劃,特此嚴正澄清。

聯勝業已委請律師研擬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之必要措施。在公司營運持續好轉及債權銀行支持情況下,聯勝十分有信心維持正常營運。(編輯整理:莊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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