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02.12.05

 證交所昨(4)日公布「藉由經營權移轉入主上市公司」(即借殼上市)監理規範,即日起生效。未來上市公司經營權異動及營業範圍重大變更,將暫停買賣半年,最長停止買賣3年,若滿3年無法符合恢復上市,將強制下市。

 為增加行政裁量權,證交所並訂有前後1年觀察期,也就是說,上市公司經營權異動的前後1年,有營業範圍重大變動,仍需適用上述借殼上市監理規範。

 證交所昨天公布借殼上市監理規範,從即日起正式生效,但不溯及既往,證交所強調,此一監理規範給予公司6個月至3年觀察期,應屬「中庸」。

 未來上市公司如發生「經營權異動」及「營業範圍重大變更」時,股票將停止買賣6個月,作為公司調整觀察期間,並要求公司揭露未來營運計畫等相關資訊。

 在股票停止買賣後6個月內,仍要符合恢復普通交易標準,取具承銷商評估報告,並需達到以下6個條件:上市普通股股本達3億元、最近4季財務報告稅前淨利占股本比率達2%以上、取具內控專審報告、無不宜上市情事、董監及大股東股權集保1年、股權分散達上市標準。

 若仍未符合上述條件,將改列為變更交易(即全額交割股),變更交易後2年內,若符合恢復普通交易標準(與停止買賣恢復普交易標準相同),最近4季財務報告稅前淨利占股本比率達3%以上,即可恢復買賣。

 但若2年內仍無法符合恢復普通交易相關要件,將停止股票買賣,停止買賣後連續滿6個月後仍未恢復買賣,將終止其有價證券上市,最長時間為3年。

 證交所表示,所謂經營權重大異動,包括全體董事變動二分之一或持股超過50%以上;營業項目重大變更指的是,新增營業占總營業50%以上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快修網電腦補給站 的頭像
    快修網電腦補給站

    快修網電腦補給站

    快修網電腦補給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