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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21


一、本公司於99年11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6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每股35元發行,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9年11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64982號函,並奉經濟部100年2月14日北府經登字第1005008009號函核准變更登記。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股票35,604,2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356,042,000元。


2、本次增資上興櫃股票:普通股股票6,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新台幣60,000,000元。


3、本次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 電話:02-2586-5859)


三、本次增資股票於100年3月8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並同日起掛牌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


1、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於股票上(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2、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股票領取通知書」,請股東憑「股票領取通知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以書面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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