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2年2月23日電)公平會今天處分廢家電、廢資訊業者(電腦周邊)聯合行為,共處15家業者新台幣1.4億元罰鍰;是民國90年以來,公平會第5件罰款破億元的案子。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消費者使用的舊家電、舊電腦設備,都透過中古市場、經銷商、以及回收機構及清潔隊進行回收,這些下游業者再轉賣到廢電子電器(廢家電)、廢資訊處理廠進行處理。


公平會表示,廢家電、廢電子處理廠處理資源回收物品,也就是消費者的舊家電、舊電腦週邊設備等,不僅可以獲得環保署的資源回收基金補帖,處理後的家電回收材料如貴重金屬(金銀銅鐵)、塑膠、玻璃等,又可以在市場上販售。


公平會表示,為了控制彼此的處理成本,避免哄抬價格競爭,民國90年開始,舊家電處理廠商簽署共同回收處理協議,並且訂定共同回收協議管理辦法,並且繳交新台幣300萬元的廢電子處理保證金;舊資訊處理廠商則是97年中開始簽署,繳交200萬元保證金。


公平會說,之後廠商成立「立協議書人會議」每3個月開會一次、並且下設管理小組,每月開會一次以及作業小組等,主要目的就是要制訂回收價格及進行配撥(分配家電數量)的工作,約定所有廠商庫存、自行回收量都由作業中心統籌。


公平會說,至民國100年之後,這些廠商又轉成立國盟公司,由董監事會議、幹部會議進行制價、配撥的工作。


為了嚴格執行聯合行為工作,公平會說,參與聯合行為廠商每2家互相為監督人,每日據實申報回收量及處理量,並且監督人要輪換。


公平會表示,另外廢家電、廢資訊處理廠商還設置共同回收營運基金,各廠商依各回收數量及配撥數量,按比例繳付金額,支應作業中心及廠商聯誼支用。


公平會表示,這些廠商的聯合行為已經造成多數業者產能利用率偏低、資源配置錯誤,以及市場收購價格僵化,其中獲利最高的業者廢家電年營收就有4億元、廢資訊營收3億元。


公平會表示,12家廢家電處理廠、13家廢資訊處理廠聯合統一收購的價格、並且訂定各廠商處理家電的數量,而這2案有10家廠商是重複參與聯合行為,共15家被罰。


公平會表示,廢家電處理業者共被罰1.219億元;廢資訊處理業者共被罰1810萬元,被罰的廠商包含綠電、惠嘉電、博威特、宏青、綠建、久發、大祈、大南方、瑞原、可百盛、弘光、漢林、全亞冠、城礦、佳龍等15家廠商,其中綠電在廢家電處理聯合行為案中被罰2500萬元、廢資訊處理被罰2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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