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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7【時報-台北電】DRAM大廠力晶 (5346) 的全體債權銀行團會議昨(6)日登場,據了解,由於接任力晶董座的前經濟部長陳瑞隆出面力挺,力晶總債權餘額高達447.8億元紓困案,在歷經近5小時協商後一舉過關,合計按期攤還及處份資產,銀行團5年內共可拿回295億元債權本金,提存警報可望解除。


依據銀行團提出版本,將以3年紓困搭配2年展延選擇權,來進行長達5年紓困計畫,債權銀行團會議召集人華銀昨日指出,希望各債權銀行在明年1月18日之前,完成內部程序,只要逾三分之二多數銀行過關,5年紓困計畫將正式上路。



銀行團會議也決議,將P3廠處分權將改委託新加坡二手設備買賣商EQUVO公司進行P3廠公開標售。


DRAM大廠力晶紓困案昨日三度過關,將以「3加2」進行5年紓困計畫,讓力晶分期攤還為數447.8億元的銀行團總債務,最大債權銀行華南銀行指出,希望各債權銀行在明年1月18日之前,完成各自董事會報送、通過等內部程序,只要逾三分之二的多數銀行過關,接下來的5年紓困計畫將隨即上路。


銀行團昨日在會中也提出預估,5年紓困方案之下,力晶大約可清償銀行團合計155億元債務,此外處份瑞晶股票的近100億元價金,銀行團約可拿回40億元,再加計P3廠的處份收入約介於80億至120億元之間,加計共可拿回295億元,以目前全體銀行對力晶的平均提存率已達50%來看,後續提存負擔完全免除,合計5年之後,力晶積欠銀行團債務大約剩152.8億元,不過由於屆時力晶已可正常營運,因此有能力繼續攤還。


昨日的全體債權銀行團會議共有41家銀行參加。與會銀行指出,力晶原本提出5年紓困計畫,除了明年還54億元之外,接下來從103年至106年底,每年再以36億元攤還債務,但多家銀行認為,不應該一口氣就同意5年的展延,因此才改成「3加2」的處理模式。


華銀進一步說明,該模式將先從今年12月14日開始至104年12月14日,給予3年展延期間,之後銀行團再視力晶期間的表現,決定是否行使「展延選擇權」繼續展延2年至106年底。


華銀指出,力晶必須在104年6月14日之前,再度向銀行團提出展期申請,屆時銀行團將同樣召開全體債權銀行團會議討論,以三分之二絕對多數門檻來決定是否通過再給予2年展延期間,屆時每月還本3億元,剩餘未清償的債權本金餘額應在106年12月14日到期日一次償還。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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