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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1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0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股票股利 0 元(預計每仟股配發 0 股)。
(2)股東現金股利 88,709,805元(預計每仟股約配發@ 300 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擬提撥員工紅利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員工現金紅利8,750,000 元,董監事酬勞1,300,000元。
(2)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
(3)本公司102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可分配盈餘將調整減少73,047,592元,102年期初未分派盈餘將因此調降至37,850,835元,而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為0元,並無差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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