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3 15:20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人事行政總處表示,經「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修正後,放假的節日或紀念日,若遇到星期二、四,一律調整放假,並於前一周的星期六補上班,不影響全年放假日數,並有利民眾休假規劃。

人事行政總處指出,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連續假期,有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1~1/3,3日)、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2/6~2/14,9日)、和平紀念日(2/27~2/29,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2~4/5,4日)、端午節(6/9~6/12,4日)、中秋節(9/15~9/18,4日)及國慶日(10/8~10/10,3日)等7個連續假期。(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即時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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