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014年10月22日電)封測廠日月光 (2311) 汙染後溪案,對於高雄地院所做判決結果,日月光營運長吳田玉今天僅簡短表示,「尊重司法」。

日月光污染後溪案,高雄地院20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被告4人緩判1人無罪,科罰日月光公司新台幣300萬元。檢方表示,無法接受輕判,將提上訴。

吳田玉今天上午出席台灣電路板展,對於媒體詢問對高雄地院所做日月光汙染後溪案的判決結果,吳田玉僅簡短回應「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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