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0.22  財政部次長曾銘宗今(22)日晚間公布,第4屆公益彩券發行權經12名委員一致通過由中信金 (2891) 旗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以回饋金27億元,再度取得發行權,且發行期間達10年,自中華民國103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財政部今天召開第4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甄選委員會議,依序聽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等2家銀行簡報後,隨即進行評決程序,評決結果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取得第4屆公益彩券發行權。


根據財政部規定,新的公彩發行權,由現行7年,延長到10年,競標是採取「最有利標」,而非「價格標」。


曾銘宗表示,台彩今天下午2點由董事長薛香川親自領軍,率領總經理黃志宜等人,說明台彩過去經營成效,和未來的彩券發行計畫等。台新銀行由曾擔任台彩董事長的台新金控個金事業群執行長尚瑞強帶隊,在下午4點進行第二場的簡報。中信銀的回饋金出價是27億元、台新銀行的回饋金是23 億元。


財政部表示,為公平、公正辦理本次甄選,財政部於今年5月間完成甄選委員會之籌組,甄選委員合計12人,除政府機關代表3人外,另有外部委員9人,已超過全體委員2/3。這次公益彩券發行機構甄選的實質審查作業程序及評決方式,均經該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後辦理。


財政部表示,今天的甄選委員會議,12位委員均親自出席且全程參與簡報及評決作業,各委員就2家銀行所提送申請文件之「銀行健全性」、「營運及管理能力」、「招標規範」、「公益回饋」、「公益性」、「財務規劃」、「經銷商管理及權益」及「其他」等評審項目進行實質審查後,兩家銀行平均總分均達70分的合格分數,但經排序結果,中國信託銀行取得公益彩券的發行權是12名委員一致性通過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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