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唐筱恬台北2010年11月5日電)2次金改與扁家被控洗錢案,前總統陳水扁夫婦、子女、金控高層今天一審全無罪。合議庭審判長周占春,曾無保釋放扁,這次又判扁無罪,勢將成為輿論焦點。
承審金改案合議庭的審判長周占春,是中興大學法律碩士,法訓所第24期畢業,同期的還有前檢察總長盧仁發,曾經手股市禿鷹案、趙建銘台開案、陳水扁控告邱毅誹謗案,並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高院法官,再回任北院。
特偵組97年12月起訴第1波扁家4大案後,台北地院以全案涉洗錢、不法所得超過新台幣1億元等要件,交由金融專庭抽籤,由周占春合議庭承審。因周占春無保釋放陳水扁,輿論譁然,後來周占春主動將案件簽出,最後台北地院開會決定,把扁家4大案都併給原承審民國95年吳淑珍國務費案的蔡守訓合議庭審理。
去年特偵組再起訴扁家二次金改等案,因直接由金融專庭的法官抽籤,在機率1/3情況下,再度由周占春合議庭中籤,與受命法官林柏泓、陪席法官何俏美組成合議庭。
熟悉當初分案波折的台北地院法官指出,前年第一次被抽到承審扁案時,周占春不堪各方壓力,尤其對名嘴爆料他曾私下稱「馬英九特別費案若由我審,一定重判10年」的玩笑話耿耿於懷,才主動將案子簽出,後來再度承審到二次金改案時,雖社會對扁案矚目程度降溫,但準備程序時均未出面,進入實質審理後才參與。
有法官認為,二次金改案合議庭,審理期間鮮少觸及憲法問題,卻在判決書一開始,就花長篇幅解釋總統職權無關金融併購的憲政架構,並以憲政論點判扁無罪,確實易招不當聯想,判決若先敘明企業給款扁家與行賄間為何沒關聯,自然會比較妥當。
周占春曾於95年台開案一審時,重判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親家趙玉柱,後來又讓扁一度獲得短暫釋放,這次又判扁金改案無罪,歷經幾波與扁家相關案件後,周占春勢將再成外界關注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