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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佳寧台北2012年4月12日電)財政部長劉憶如今天公布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個人成本計算採先進先出法,成本認定原則為原始取得成本,股票持有滿5年以上,交易所得半數為當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


劉憶如表示,成本計算方法採先進先出法,成本原則為原始取得成本;上市、上櫃及興櫃股票在10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者,上市及上櫃股票以101年最後交易日的收盤價,興櫃股票以101年最後交易日的成交均價與原始取得成本,兩者孰高認定。


劉憶如說,證所稅對於個人的所得計算為交易時的成交金額,減去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費用及扣除額。


劉憶如指出,如果課稅標的的有價證券、期貨及選擇權的交易有所損失,得於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扣除不足者,得於以後3年度之交易所得中扣除。個人取得的股票持有滿5年以上,得以交易所得的半數作為當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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