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2010年11月23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自明年起,保險業第一類放款資產除壽險貸款、墊繳保費及對政府債權外,應依債權餘額至少提列0.5%的備抵呆帳金額,預計保險業僅需增提新台幣2億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了強化保險業對資產的評估,今天預告「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自公告日起7日內,廣徵各界意見。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這次修正增訂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保險業對於第一類放款資產,除壽險貸款、墊繳保費及對於國內政府機關債權外,應依債權餘額至少增列0.5%備抵呆帳準備金,並在3年內提足。


至於新制對保險業的影響,吳崇權說,影響不會太大,所有保險業預計增提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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