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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05  【時報-台北電】大陸三聚氰胺毒奶事件發生逾2年,高達7億元台幣的賠償金,台灣受害廠商至今一毛也沒拿到。究其原因,主要是三聚氰胺求償屬於跨境民事糾紛,涉及不同法域的法規,相關證據之蒐集較不易;加上部分當時涉案的大陸廠商已破產倒閉,恐求償無門。


2008年,大陸許多嬰幼兒集題罹患腎結石等病症,因此驚爆出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經檢測過後發現,包括三鹿、伊利、蒙牛、雅士利等22家大陸乳製品公司的奶粉中,驗出含有三聚氰胺成分,其中,又以三鹿奶粉含量最高。



同時,這些毒奶粉也流入台灣,包括金車、雀巢等十幾家台灣廠商受害,已集體向大陸提出法律求償,金額約7億元台幣。兩岸還因此簽訂「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每一次江陳會檢討過去協議執行狀況時,三聚氰胺的議題又會重新搬上檯面。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曾表示,「三聚氰胺求償是跨境的民事糾紛,政府其實很難用公權力介入」。她並強調,兩岸的重要會議上,特別是江陳會(第4次到第6次),台灣都有向大陸表達此意見,但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多給予「很多困難,廠商都倒閉了」的回應。


令人擔憂的是,大陸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兩岸該協商出具體可行的求償機制,才能真正保障兩岸食品安全。(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劉馥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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