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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13年05月07日
公司名稱:達邁 (3645)
主 旨:本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
發言人:陳岱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2/05/0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第一銀行、合作金庫、彰化銀行、兆豐銀行、台北富邦、
臺灣銀行、華南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新臺幣壹拾伍億元之聯合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充實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銀行借款、購置機器設備暨其附屬設備,及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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