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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014年1月17日電)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涉貪遭訴,彰化地院今天依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處卓伯仲有期徒刑9年。
除卓伯仲外,前縣府行政處代處長楊瑞美遭判1年4個月,前行政處文書科長李耀全1年2個月徒刑,卓伯仲友人黃四吉遭判10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另外,卓伯仲友人吳俊德遭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敞盛公司負責人馮啟峰妹妹馮瓊慧有期徒刑4個月;馮啟峰、馮妻伍碧蓉、縣府工策會幹事呂振維等人無罪。
今天只有楊瑞美到場聽判決,其餘被告都未到場,楊瑞美受訪時表示,絕對沒有登載不實,一定會提出上訴,證明自己的清白。
判決書指出,彰化縣政府辦理台灣燈會環保袋採購案,黃四吉得知此事後,與馮啟峰等人商議由馮出面投標,約定得標後讓馮賺取價差,卓伯仲於是向承辦業務的行政處施壓,讓敞盛公司得標。
不過敞盛公司財務出狀況,黃四吉向卓伯仲告知大陸廠商沒收到錢不願生產環保袋,請卓伯仲協助,當時擔任馬吳彰化競選總部總幹事的卓伯仲決定先動用競選經費幫助敞盛公司周轉,先後匯新台幣1000萬元給敞盛公司。
卓伯仲後來發現1000萬元因故無法轉回台灣,無法交代,於是和黃四吉一起要求敞盛公司以製作文宣福袋的名義開出1000萬元的發票報帳,檢方事後接獲檢舉進行偵辦,將卓伯仲、楊瑞美等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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